兴业银行(601166.sh)3月5日晚发布公告称,该行申请筹建金融租赁公司已获银监会批准,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,并在筹建工作结束后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核准开业。
早在2008年3月,兴业银行已向银监会提交审批申请,公司注册资本20亿,注册地为天津。
接近交易人士表示,与此前大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多服务于航空、大型机器设备不同,兴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将立足于节能减排相关行业,重点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。
自2007年3月,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修订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》以来,已有工行、建行、交行、招行先后组建了金融租赁公司。
同时获批的银行业金融租赁公司的还有光大银行。光大银行人士透露,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,由光大银行、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公司和武汉轨道交通建设公司三家企业出资注册,其中光大银行持股90%,另外两家武汉当地国企各持5%。
“具体业务定位还没有明确,争取在银监会要求的六个月内筹备期完成前期筹备工作。”前述人士向记者证实。
与兴业、光大同时获批金融租赁公司牌照的还有昆仑金融租赁公司,后者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重庆机电控股(集团)公司联合组建的金融租赁公司,这是首家由大型国企发起的金融租赁公司,或将带动大型国企进入融资租赁行业。
昆仑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,其中中石油出资54亿元,持股90%。
昆仑金融租赁公司将主要从事三个方面的业务:一是为急需资金购买设备的中小企业提供设备租赁,二是为大型装备制造类企业提供设备租赁,三是为中石油自己建设的加油站、油田、钻探等业务部门提供特种设备租赁。
一位央企财务公司负责人坦诚,央企获得金融牌照仅是第一步,能否整合资源,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产融结合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