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有关规定,2007年1月1日,新会计准则将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。随着新规“实战”阶段的渐行渐近,新会计准则中的一些看点再度成为热门话题。此外,新旧会计准则之间应如何衔接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将“一刀切”等一系列问题不仅引起业内的关注,也成为迫切需要监管部门给出一个说法的“燃眉之急”。
在新会计准则进入“读秒”这样一个特殊时期,本期策划人特别约请了两位长期从事会计工作的“第一线”业内人士,对上述问题共同进行探讨。
新会计准则,向国际标准迈进
会计基本准则的变化
现行的会计制度是由16个基本会计准则构成,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增添并修改了若干准则,新准则首先对原有的存货、长期股权投资、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、债务重组、或有事项、收入、建造合同、借款费用、租赁、会计政策变更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、现金流量表、中期财务报告和关联方披露16个会计准则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,同时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、生物资产、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、金融资产转移、套期保值、金融工具列报、原保险合同、再保险合同、石油天然气开采、外币折算、职工薪酬、企业年金基金、股份支付、政府补助、每股收益和分部报告等准则。这些增加的准则涵盖了房地产、农业、金融证券、保险、能源行业,并对外贸企业、薪酬和个人收入等项目进行了规定,从而使这些准则的适用性更趋于广泛和合理。
新规“上任”在即上市公司如何平稳过渡?? 徐尧
2007年1月1日,新的会计准则即将实施。2006年11月30日,证监会发布了《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以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以及监管政策上的衔接。
上市公司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
按《通知》要求,现行会计准则确定的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需调节为按新会计准则计算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。
虽然上市公司无须在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新会计准则对2006年年初财务状况和2006年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,但是,2006年年度报告的“管理层讨论与分析”部分还是要详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。同时,上市公司还应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——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》及《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其首份财务报告中的“上年度可比中期的财务报表”应按照新会计准则列报,并列出相应数据的调整过程。
综合上述规定来看,事实上,上市公司并非无须评价新会计准则对其2006年年初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,只是有所推迟而已。
金融时报?? (2006年12月05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