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财经》专访江平、应松年、钱颖一,谈《物权法(草案)》立法
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初春3月如期开幕。此次人代会上引人瞩目的一件大事,是《物权法(草案)》将提请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审议,并根据代表们的意见进一步修改,在会议闭幕前接受全体代表投票表决。
3月5日出版的最新一期《财经》杂志,针对这部法律草案,专访了三位学者——江平,中国政法大学
《财经》报道称,按照法律程序,只要过半数代表投赞成票,该法律草案就可获得通过。舆论在会前已普遍认为,该法律草案获得通过只是一个程序问题,众多海内外媒体更谓之“呼之欲出”。
官方的态度更为明确。《财经》记者获悉,农历春节前,全国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就组织工作人员,针对《物权法(草案)》进行培训,全面部属各项应对措施。此前的1月16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“关于《物权法(草案)》有关情况的通报”,明确要求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,确保物权法草案顺利通过”。
中央办公厅就某一部法律草案专门发文,这在中国的立法史上实属罕见。事实上,围绕《物权法(草案)》,还有诸多中国立法史上的罕见之举:
——该法起草始自1993年,1994年正式列入立法计划,立法进程持续至今整整13年。
——这13年中,自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至2006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,该法律草案共接受七次审议,创下中国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。
——在七次审议中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6月第三次审议之后,将该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,并广泛征求意见。这是十届全国人大向社会全文公开的第一部法律草案,也是自1949年以来,中国立法史上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第12部法律草案。
正是在此次征求意见中,北京大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向中央上书,称该法律草案“鼓吹私有制”,“违宪”,“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”。他的言论呼应了一种社会情绪,支持和响应者为数不少,并引发了全社会对物权立法的激烈争论,最终导致该法律草案原定于2006年3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计划被推迟。
2006年12月,风波再起。在全国人大常会会议召开并决定将《物权法(草案)》提请2007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审议前夕,巩献田再次上书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,坚持反对《物权法》出台,亦得到了近千人的签名支持。
《财经》报道指出,物权立法过程之所以充满曲折反复,同其本身的重要性和中国转型期的经济社会变迁密不可分。围绕着物权立法的种种争议,实质就是不同的权利划分之间的博弈。可以预见,在此次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,围绕《物权法(草案)》审议,仍会有众多观点正面交锋,还会有许多道理有待于澄清。
而据《物权法》立法小组成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