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介机构比选结果公示
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》,以及《合肥兴泰金融控股(集团)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》,针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,于2017年12月28日对参与邀请招标的中介机构进行了比选。公司依法组成比选评委会,在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和租赁公司纪检人员的监督下,完成了整个比选过程。经评委会成员评审确定拟中标单位,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:
拟中标单位: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
本公示期5个工作日,自2018年1月4日起公示。公示期满,若对以上结果无异议,公示依法确定由评委会评定的结果为本项目中标单位。
招标人: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张潜
电话:0551-63753930
监督单位:兴泰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
联系人:孙巧
电话:0551-63753851
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
2018年1月4日